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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顾野王撰的《玉篇》的文字知识研究

时间:2015-01-02 08:59 分类:文字知识 阅读次数:

  《玉篇》,三十卷。南朝顾野王撰。成书於梁大同九年(五四三)。此书有原本舆今本之别,原本是指清光绪年间,黎庶昌出使日本时所发现的唐代抄本散卷,和罗振玉在日本所发现的《玉篇》残卷,黎本收入《古逸丛书》中,题为“影旧钞卷子原本玉篇零卷”,罗本题为“卷子本玉篇残卷”。一九八四年中华书局将这两种本子合併影印,题为《原本玉篇残卷》。今本是指宋代大中祥符六年(一〇一三)陈彭年等奉敕重修的《大广益会玉篇》,现有清张士俊泽存堂和曹寅扬州诗局所刻汲古阁藏宋刊本,以及《四部丛刊》影印建德周氏所藏元刊本。张氏泽存堂本又有一九八三年北京市中国书店影印本(题为“宋本玉篇”)和一九八七年中华书局影印本(题为“大广益会玉篇”)。原本《玉篇》对於了解顾野王书的原貌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惜其只存全书的八分之一,无法见其全貌。今本《玉篇》为全帙,其宋本在注音、释义和书证方面都较元本为善,但两书比起原本来均有较多删削,同时两书卷末都附有僧神珙的《四声五音九弄反纽图》,元本卷首还附有《切字要法》,这些显然是唐末宋初添加的。目前一般通行的是张氏泽存堂所刻的宋本。

  顾野王(五一九——五八一),字希冯,南朝吴郡吴(今江苏苏州)人。幼年好学,长而博观经史著作,凡天文地理、蓍占候、虫篆奇字,无所不通。又善丹青,与王褒书词同称“二絶”。侯景之乱爆发,在家乡招募义军,奋起援救建康。梁亡入陈,於陈文帝天嘉元年补撰史博士,屡官至黄门侍郎、光禄卿。平生著述甚多,除《玉篇》外,尚有《舆地志》三十卷、《符瑞图》十卷、《顾氏谱传》十卷、《分野枢要》一卷、《续洞冥记》一卷、《玄象表》一卷等,另有《通史要略》一百卷、《国史纪传》二百卷,均未成而卒。

  顾氏撰写《玉篇》的目的,是因为他认为文字在人类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所谓“文遗百代,则礼乐可知;驛宣万里,则心言可述”(《玉篇》序),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文字可以克服语言交际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他指出,正确使用文字,可以“鉴水镜於往謨,遗元於今体,仰瞻景行,式备昔文,戒慎荒邪,用存古典”,从而达到“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的境界。但是当时语言文字在实际使用中却十分混乱,所谓“五典三坟,竞开异义;六书八体,今古殊形;或字各而训同,或文均而释异;百家所谈,差互不少;字书卷轴,舛错尤多”(同上),这种情形对於当时的语言交际显然是有害的。有鉴於此,顾氏决心“总会眾篇,校讎羣籍,以成一家之制”,经过长期的努力,他终於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完成了《玉篇》一书。

  从宋本《玉篇》来看,顾氏此书的体例有以下特点:

  一、以楷书汉字为收字对象。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是以小篆汉字为收字对象的。《说文》以后的字书,魏有张揖《古今字詁》,晋有吕忱《字林》,北魏有江式《古今文字》等,都是以篆隶汉字为收字的对象。《玉篇》异於上述各篇,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以楷书为收字对象的字典。全书收字二万二千多,其中大量收有魏晋以来的后起字、异体字,反映了当时社会迅速发展,语言日益丰富,汉字大量增加和文字形体变换的大势。

  二、改革传统的部首系统。《玉篇》基本上採用了《说文》的部首,但由於汉字形体从篆隶到楷书的变化,作者删去了原有的“哭、眉、后、弦”等十部,而新增了“父、兆、索、单、丈”等十二部,又《说文》“书”在“聿”部,《玉篇》立“书”为一部,而併“画”部入“书”部。这样全书共五百四十二部。同时,部首的排列顺序也大都作了改动,既不再像《说文》那样以“据形系联”为原则,而往往改取“以义相从”的原则。例如卷二十三收有“马、牛、羊、犬、豕、兽、鹿”等二十九部,这些部首全属兽类,而在《说文》中,它们往往分属多处。《玉篇》这种“以义相从”的办法对於不懂六书的读者来说,在检索时有一定的便利。不过此书贯彻这一原则并不彻底。例如其“二、三”两部不与数目字部相次,“丸”部又杂在“九、十”两部之间,似乎又属以形系联。

  三、注音以反切为主、偶用直音。例如:“闻,武云切。《说文》云,知声也。《书》云,予闻如何。又音问。”“禄,音鹿。赏赐也,又福禄也。”《説文》的注音或以“某声”表示,或以“读若某”表示,这是很不精确的。《玉篇》能够採用当时新兴的反切注音,是学术上进步的表现,同时也更有利於实用。又《玉篇》对於一字两读而释义相同者,注音不分立,如:“佃,同年、同见二切,作田也”;如果一字两读而释义各异,则注音必分立,如:“调,徒聊切,和合也,又大弔切,选调也。”这样处理不仅反映了当时汉语词义的分化情形,而且反映了我国古代词典编纂法的进步。

  四、释义比较详细。《说文》的释义主要是分析汉字字形,探明汉字本义;《玉篇》则大多不再分析字形,而把重点放在詮释词义上。这种做法显然是为了实用,因为一般人翻检字书,主要是了解字音和词义,字形构成和造字本义并不是必须知道的。此书解释词义,往往增释引申义和假借义。例如:

  夫,甫俱切。《说文》云:丈夫,从一大,一以像簪,周制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又夫三为屋,一家田为一夫也。又音扶,语助也。

  这里“一家田为一夫”,指周代井田制以百亩为夫,是‘夫”的引申义,而语助词又是“夫”的假借义。此书解释词义,又往往列有书证,如“值,《诗》云:“值其鷺羽”,值,持也”,有时还加上作者的案语,例如:

  县,《说文》云:倒首也,贾侍中日,谓断首倒县也。野王谓,县首於木上竿头,以肆大罪,秦刑也。《玉篇》的这些做法,较之《说文》都有很大进步。

  五、卷末附有《分毫字样》。这是将一对一对形体相似的字排列在一起,分别注音释义,以供人们辨别。例如: 上似祐反,衣袖。 上於眉反,帷幔。

  袖柚 下餘救反,果也。 帷惟 下以隹反,辞也。

  从以上体例特点可以看出,《玉篇》在适应汉语的发展,注重实用,以及丰富词书编纂法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同时,它对於汉语语音史、词匯史的研究,也有重要的价值。

  当然,宋本《玉篇》的编製比之《说文》虽有进步,但总的来说,仍然十分简单,而顾氏在其序言中所谓‘总会众篇,校讎羣籍”这一宗旨却并未得到反映。据《梁书·萧子显传》所附《萧愷传》云:“先是时太学博士顾野王奉令撰《玉篇》,太宗嫌其详略未当,以愷博学,於文学尤善,使更与学士删改’,可知《玉篇》早在诞生之初就已遭人删改。以后唐高宗上元元年(六七四)又经孙强修订增字,宋真宗大中祥六年(一〇一三)又经陈彭年等重修,因此今本《玉篇》实在远非顾书原貌,顾书原貌当在原本《玉篇》中窥见。

  原本《玉篇》零卷是黎庶昌出使日本东京时,在日本人柏木探古那儿发现的。此书从言部至幸部共二十三部为一卷,即原书第九卷;从放部至方部共十二部为一卷,即原书第十八卷后半;水部一卷,即原书第十九卷;从系部至索部共七部为一卷,即原书第二十七卷,再加上日本高山寺东大寺崇兰馆和佐佐木宗四郎所藏的两卷(从册部至欠部共五部为一卷,即原书第九卷部分;从山部至厽部共十四部为一卷,即原书第二十二卷),共计四卷半,二千一百三十四个字头,约为原书的八分之一。这些零卷释义完备,书证丰富,词义不明时还有顾氏的案语,颇合顾氏“总会众篇,校讎羣籍”之旨;同时,书中反切均作“某某反”,亦合於唐代字书体例,可见这些零卷至迟是唐代或接近於唐代的抄本,而黎庶昌、杨守敬和李慈铭等都确认为顾氏原本。

  根据《玉篇》零卷,我们可以发现原本《玉篇》比之今本,不但收字要多,例如车部多七十三字,舟部多四十六字,系部多一百零三字,而且释义极为丰富完整。例如“平”字条;

  今本《玉篇》:“平,皮并切。成也,正也,齐等也,和也,易也,直也,舒也,均也。”

  原本《玉篇》:“平,皮兵反。《尚书》:平秩东作,孔安国曰:平,均也。又日:地平天成,孔安国日:水治曰清,土治日平。野王案:《毛诗》原野既平,是也。又日:王道平平,孔安国曰:平平,辨治也。野王案:《毛诗》平平左右,是也。《周礼·大司马》:以佐王平邦国。野王案:《穀梁传》:平者,成也。又日:军旅田猎平野民,郑玄日:平谓正其行列部伍也。《毛诗》:丧乱既平,笺云:平犹正也。又日:终和且平,传日:平,齐等也。又曰:平王之孙,传日:平,正也。《左传》:平戎於晋,杜预日:平,和也。又日:郑人来渝平,杜预日:和而不盟日平。《尔雅》:平,易日也,郭璞曰:谓易宜也。《汉书》:升平可致,张晏日:民有三年之储曰升平。又曰:餘三年食,进业再登曰平,餘六年食,三登曰太平。《说文》:语平舒也。《謚法》:佈维行纪曰平,治而不眚曰平,执事有制曰平,附不党、疏不遗,曰平也。”

  由此可见,原本《玉篇》确实释义完备,书证丰富,为今本所无法比拟。

  由於《玉篇》零卷确实是顾氏原本,由於《玉篇》所处的时代正是汉语发生重大变化的年代,因此,原本《玉篇》有以下几点重要的价值:

  一、由原本《玉篇》可以考见我国词书学的发展情况。从上述举例,可以认为《玉篇》已是大型词典的编法,比之《说文》,无疑是一大飞跃。后代大型词典如《字汇》、《康熙字典》等,其雏形在此书中已经形成。

  二、原本《玉篇》引证古书达五十三种,注释十七家,其中最早的有《尚书》、《周易》、《毛诗》、《论语》等,最晚的有成书於晋泰始十年的《诸葛亮传》和晋张隐的《文士传》,这些正可以作为考校古书的根据。例如《说文》:“诬,加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当作:“诬,加言也”,因为“加言也,架言也。古无‘架’字,以‘加’为之。……云加言者,谓凭空构架。”原本《玉篇》正作“《说文》:加言也”,证实了段氏的判断。又如《説文》:“謈,大呼自勉也”,段玉裁认为当作“大呼自寃”,原本《玉篇》正作“《说文》:大呼也,自寃也”,又证实了段氏的判断。

  三、今本《玉篇》的反切已经后人改动,而原本《玉篇》的反切则古貌犹存,可以用作音韵学的考证材料。例如《广韵》的船母字,《玉篇》全以禪母字为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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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韵》的从母字,《玉篇》又大多以邪母字为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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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反映了《玉篇》音系中船、禪两母不分,从、邪两母不分。《顏氏家训·音辞篇》云:‘南人以‘钱’为‘涎’,以“石’为‘射’,以‘贱’为‘羡’,以‘是’为‘舐’。”顏之推批评南方方言船、禪不分,从、邪不分,正与《玉篇》相合。

  四、原本《玉篇》又是研究古汉语文字、训詁的极好材料。例如:

  汤,耻郎反。《论语》:见不善如探汤。野王案:《说文》:热水也。《公羊传》:邴者何?郑之汤沐邑也。野王案:所以给沐浴也。《广雅》:汤,烩也。野王案:殷之始王号汤,《尚书》汤既胜夏,是也。张晏注《史记》:禹、汤皆字也,二王大唐虞之文,从高阳之质,故皆以为号。《謚法》:除虐去残曰汤。又音託浪反。《毛诗》:子之汤兮,传曰:汤,荡也,笺云:游荡无所不为也。《论语》》:羿善射,汤舟,孔安国曰:奡多力,能陆地行舟也。野王案:决野相当力亦曰汤,《魏志》欲决围汤出,是也,今军书有击贼出汤。又音始杨反。《尚书》:汤洪水,孔安国曰:流儿也。《毛诗》:淇水汤汤,传曰:水盛,又曰:汶水汤汤,传曰:大儿也。

  根据此条释义,我们在文字、训詁上至少可以知道这几点: 一、殷之始王号汤,乃是取义於“爚”,即取义於“光明”;二、《史记。殷本纪》“子天乙立,是为成汤”,集解引张晏曰:“禹、汤皆字也,二王去唐虞之文”,“去”字不词,当从《玉篇》为“大”;三、“汤舟”,今本《论语》作“盪”,当是后起字;四、作为冲杀义的“汤”,《康熙字典》、《经籍籑詁》和《辞源》均失收,《辞源》修订本在“盪”下立冲杀义项,引《晋书》为证,《晋书》迟出,当改在“汤”下立冲杀义,并引《魏志》书证为善。

  研究《玉篇》的著作主要有:胡朴安《中国文字学史》(商务印书馆,一九三七年版)、周祖謨《问学集》(中华书局,一九六六年版)等。 

南朝顾野王撰的《玉篇》的文字知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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