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如今已无行政村你一定觉得很奇妙,其实本文就是要给广大群众理论一下到底如今已无行政村是否确凿。话说在2006年6月1日《人民日报》4版《将先进性建设与工作实践融为一体  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报道,“到去年年底全国通电话行政村的比重达到97.1%”。《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上的“行政村”说法俯拾即是,几乎到了说农村必言“行政村”的程度,难以一一列举。

    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到县、自治县一级分为乡、民族乡、镇。而村不是一级行政区,即不是设有国家政权机关的一级地区。农村村民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自治。

    因为如今事实上没有行政村建制,自然也不应该有“行政村”称呼。报纸上频繁称说“行政村”,事出有因。据《辞海》介绍,行政村是“我国革命根据地以及建国初期部分地区的农村基层行政区域。一般由几个自然村组成。1954年乡政府成立后,行政村撤销。”如今早已时过境迁,不复存在了。1978年12月第1版《现汉》还收有“行政村”,释义为:“抗日战争时期和全国解放初期,在华北、西北、东北和华东的老根据地由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组成的基层行政单位。”该词条存续时间不长,1996年修订第3版即行退出,不再收入。现行第5版《现汉》中,自然不再有“行政村”。那么如今你说有行政村那?

    1950年12月,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六十二次政务会议曾通过《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注意当时的行政村存续时间不长,如今不能再称“行政村”;如今误称的“行政村”所指的实体,与当年的行政村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不能再称“行政村”。

    如今频称“行政村”,除了对历史的误解以外,可能还有技术上的原因。按照千百年来逐步形成的中国农村结构和农民聚居习惯而自然形成的村落,通常称之为“自然村”。以示区别,并且在称说上与“自然村”相对应,遂将“村”称为“行政村”,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汉语词汇中多双音词、三音词,少单音词。单音词“村”不便称读,加上历史上称呼的印象过深,于是称为“行政村”,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村民自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名不正则言不顺,在大力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行政村”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称呼问题;望文生义,或者头脑中本来就是这样认为的,那就很可能产生一种误导——村是一级行政单位。那可就错上加错了。

    “行政村”说法虽事出有因,但确于法无据。故如今已无行政村说法无误,但报上所谓的“行政村”,其实就是村,是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区域。旧词赋新义也好,另创新词也罢,都不能叫“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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