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司茗同学错过了末班车,走在黄河大桥上,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他忽然问我,你在想什么。就在那时,我意识到,我在想朱墨,想他平时总会在天色渐晚时送我回家,想起他会不动声色地消除我的选择恐惧症,想起他既包容着我任性又催促着我成长。这样的角色在我这个未经爱情的小白面前,无疑是会喜欢的。司茗同学对我来说,是能陪我一起幼稚,或者比我幼稚,玩耍到忘记末班车的角色,然后像小孩一样不知所措。而朱墨更像是大哥哥的角色,可以在我疯够了的时候,走丢的时候拉回正轨,至于我对他的一些感情,我想,是喜欢,但不是在一起的喜欢,都说距离产生美,我靠的太近会发现他也会有我不喜欢的缺点,我承认对他的喜欢,却没有爱到奋不顾身,更没有爱到有勇气去挖墙脚,佛系喜欢罢了,也就是可有可无而已。

我在回想,我到底为什么会喜欢朱墨。其实在我和他熟络之前,我对他只是好感(我对不错一些的人都有好感),对他有一些特别,是会心动的好感,因为有一次在食堂的扶梯,室友突然大叫了一声,“朱墨!”,我心突然漏跳一拍,那一刻,糟了,但又不算太糟,以我的性格只会远远眺望,然后慢慢淡忘。可神奇就神奇在,后来,借着学校大运会的契机,我打排球比赛他来观赛,正好那时他与女友感情出了危机分开了,他心情不好时,我也会用我那不存在的恋爱经验开导他。我们慢慢熟络了,当一个喜欢的人靠近时,是无法抗拒的,和他友谊逐渐加深的那段时间,我基本每时每刻不在想他,总不定时地傻笑,搞得室友真以为我恋爱了。

我很傻,没有谈过恋爱,也不懂爱情,就有了后面的故事。

在五月中旬的一天,我们看了夜场电影,在黄河边拥坐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他捧着我的脸说,要不要做我妹妹,他是在太温柔了,我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在当时恍恍惚惚的情况下,我会做的只有点头,甚至都没在乎他说的是妹妹,不是女友,他俯下身,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他的妹妹,可就算那样,那段时间,我总觉得我走路走在棉花上,头上冒着粉红的泡泡,眼里冒着粉红的星星,可以说是小白的我单方面被撩得不要不要的,所以有了种种愚蠢的举动,我会愿意让他在人来人往时紧紧抱着我,会被稳在额头上的清凉醉倒。我们一起去了好多地方,吃了好多好吃的,我们不是恋人,胜似恋人。那段甜蜜的时光,在暑假前的初夏,但是我梦幻里最热烈的夏日。

后来,或许没有后来,就是我慢慢戳破那些粉红的泡泡,我们关系淡了,我赌气不与他讲话。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了,他和一位可爱女孩的背影,那个夏天,新的夏天,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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