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繁体字网(www.fantiz5.com) 发布时间:2015-11-01 07:30:00
试题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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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最后每人的钱数是:168÷3=56(元); 第二次拿完之后,甲有:56÷2=28(元), 丙有:56+28=84(元),乙有:56元; 第一次拿完之后, 丙有:84÷2=42元,乙有:56+42=98(元), 甲有:28元; 则原来乙有:98÷2=49(元),甲有:28+49=77(元); 所以,原来甲比乙多:77-49=28(元). 答:原来甲比乙多28元. |
经过对同学们试题原文答题和答案批改分析后,可以看出该题目“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的主要目的是检查您对于考点“小学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相关知识的理解。有关该知识点的概要说明可查看:“小学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