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繁体字网(www.fantiz5.com) 发布时间:2015-11-01 07:30:00
试题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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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7=43(个/分),228÷6=38(个/分),欢欢写得快一些 (2)559-43=13(分),456÷38=12(分),亮亮先抄完 (3)12+2=14(分),欢欢先抄完 |
经过对同学们试题原文答题和答案批改分析后,可以看出该题目“(1)欢欢和亮亮谁写得快一些?(2)现在他们俩同时开始抄写作文,欢欢..”的主要目的是检查您对于考点“小学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相关知识的理解。有关该知识点的概要说明可查看:“小学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