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小悦悦事件真的能引起世人的关注,从而导致闹哄哄的见死不救罪,那么不妨试问?导致如此事件的根本何在?假如真的如此?

首先被绳之以法的将是医院,他们担负的才是救死扶伤的重任,你没有钱交住院费,无论本人和家属怎样跪地求助他们会有一点恻隐之心?之所以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谁都明白根其所在,那么再其次就是谁?人因无钱就得放弃生命。又是谁造成的?当舆论非要牵引人们去追究旁观者的责任,那么旁观者他们自身的利益谁来保障?

《孙子兵法》全球推崇,三十六计世人膜拜。其实无非迎合了现代人的内心趋势,如何才能竭尽心力权谋取利,术而已。三字经云-人之初性本善,现代社会善缘何销声匿迹?谁能说旁观者就是恶?所谓冷漠所谓道德沦丧不是他们的真实写照,所谓杯弓蛇影非常害怕自己因善心而导致无端灾难,其实在达尔文的进化论已经论证了人和动物的区别,多了情感。那么在网络能见到一条狗被轧死了另一条狗会静卧其侧不忍离去,难道就是这种导向让小悦悦事件中的旁观者冠以猪狗不如的称号吗?

法假如不能成为人们的行事规则,那么只能说潜规则就是法,所以再次提起《疯话集成》,理论绝对的正确。不是世人冷漠,而是世人心惊胆战,久居芝兰之室不得其香,久入苞鱼之市不闻其臭。每每出一件事情就冠以道德伦理去约束百姓,那么伦理就是法。然而法是否真能保证人的正常伦理生活?

在此方面汉武帝是政治高手,董仲舒作为当世大儒,被推崇极致,罢黜百家。所以在老家也把董先生推为圣人,但汉武帝仅仅是采其名,政治上生活上还是依法家治国,以道家修自身,儒仅仅被当做了旗帜。这就是权谋。所以永远是汉武大帝,起码在中华版图上的界定做出了蓝图。其实当我们在就每一件具体事件非要讨个说法的时候,不妨先扪心自问为何出现如此的现象。重庆打黑了,黑的满天乌云,现在青岛也乌云骤起,那么乌云起自何处?难道仅仅是个例吗?法不是用来逼迫大伙要干什么?而是要规范不能做什么。都以法行事自然四处和谐。真的需要列入条文吗?

其实李斯,商鞅我感觉是法学的鼻祖,都被车裂之类干掉了,但有一点他们制定法是约束人们不能做什么,而不是必须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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