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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雅言博客”开言

江上思乡

南辞黄鹤去长沙,
飘袅烟波不见家。
万里长江东逝水,
乡愁无尽落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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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五绝 劲松

题记:

今见湖南长沙诗友迟来运关注过来,读到劲松:风怒雨狂立坤峦,酷暑冰寒挺峰间。无惧来侵天下敌,岿然笑看美江山。顺和一首留念。2019.12.27

怒上光明顶,天高任凭栏。
芳菲平处去,唯我啸风寒。

注释:

平水韵,十四寒,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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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儿女不孝叹人生

题记:

2019.12.27日




  

终生勤俭历艰程,霜余积蓄浪水平。
淡日添愁烦有处,岁月少乐福无情。
半百沉哀子不孝,身残坎坷女勿敬。
茫茫天涯憾空伴,红尘别客苦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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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旅途抒怀

萦堤画舫前,思绪自蹁跹。
昨伴闽山雨,今披粤海烟。
客途开眼界,归旅悟尘缘。
聚散无常式,劳劳是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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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感怀

 七律•感怀
     次韵刘肇麟老师《远游有方》
          湖南祁阳   周礼华

年过五旬心未偏,向来敬慕古今贤。
轻松舒畅生千梦,辛苦操劳赚一天。
平素不沾烟与酒,往常少看利和钱。
闲时卧枕观山月,朗朗然然赛醉仙。
                            2019年12月21日

    刘肇麟老师《远游有方》原玉

一路行来道未偏,经年不觉愧前贤。
空言难解梦中梦,枯坐无知天外天。
入境且喝软脚酒,出门剩有看囊钱。
离尘醉枕风和月,衣袂飘飘做散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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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疚的感情

厂秘书李小丽爱上了厂报主编刘强,他们如胶似漆的谈着恋爱。

林峰是刘强的师弟,也是刘强的哥们,在厂办公室做文员,和李小丽对着办公桌。

说起来,林峰还是李小丽和刘强爱情的“引子”呢,是林峰成就了刘强和李小丽的爱情。正因为这样的情况,他们三个人的关系很铁,经常一起吃饭、唱歌、游山玩水。因为林峰从小就和刘强同校,差一级的师兄弟,经常一起玩。李小丽比林峰大一岁,和林峰一个办公室工作,也经常一起陪老板出去应酬,所以刘强不介意林峰和李小丽之间如姐弟的关系。

久而久之,林峰突然发现,李小丽身上咋那么多优点呢?以前对着面办公,相互调侃,没觉得李小丽这么温柔、有魅力,这种感觉时间长了,林峰心里就有点小嘀咕,明明是自己先认识李小丽的,又是天天在一起工作,近水楼台呀?怎么就成了刘强的女朋友呢。

李小丽对林峰的照顾也越来细心,让林峰很感动。终于在一次刘强出差几天的时候,他们酒后抱在了一起,互诉衷肠,这种感情已经很难割舍,后来,他们相顾无言,都知道无法收场。李小丽给林峰发微信说:“我失眠了,我要辞职,离开厂,离开你们。”

林峰看后沉思了好久才回她微信:“不,还是我辞职吧,我想回老家工作,这件事我们打死也不能说了。切记!切记!”就这样,林峰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辞了工作,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工厂,决心不再藕断丝连、不再同他们往来。

后来的后来,林峰就真的人间蒸发了,不再同他们联系。

十年过去了,林峰突然遇见当年厂的老同事,听说刘强和李小丽的孩子都上小学了,此时的心情也不知道是啥意思?虽然林峰也结婚生孩子了,日子过得还不错。林峰想不明白:当年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酒醉失去理智,还是对哥们的女朋友动了感情?不管是什么原因,林峰唯一做得正确的事,就是理智的离开他们!

不要企图用其他的方法去处理这样的事情,人都是感情动物,现在婚内出轨的男人、女人都大有人在,婚前的一次开小差,如果能瞒得过去,还是能够收获美满的婚姻。林峰想:如果当年不选择离开,甚至拖泥带水,那一定是三败俱伤。

其实,谁都知道介入别人的感情是错误的,当时的林峰当然也是知道的,但是,有可能感情真的不是大脑和理智能控制的,做错事后,能做到快刀斩乱麻地坚决消失,已经是让林峰失眠了一段时间,何况还要失去一份不错的工作,真的不容易啊。

可是,既然已经错了,林峰就想不能一错再错。林峰曾想过夺过李小丽,但不知道为什么,林峰一想到要和李小丽结婚,心里就顿感没谱了,没有幸福的感觉,他心里清楚,李小丽就压根儿不适合他,不是年龄比他大的原因,是他们的性格根本不能相容。做出这样的事情,是一时昏了头,是整天混在一起,让他们彼此都产生了错觉。

知道了答案后,林峰也知道真的已经不可能再同他们做好朋友了,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那样,继续做好朋友是不可能的,这迟早会有爆炸的一天,所以,林峰只有选择离开,换个地方换个环境重新生活。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回到十年前,林峰一定不会动师兄的女朋友,哪怕李小丽再吸引林峰,林峰也坚决不敢有非份之想,林峰知道那是男女友情之间的雷区,一动就必炸无疑。

他们三个人的铁哥们关系真的炸了,林峰也是真的错了,林峰为此放弃了一份好工作,失去了宝贵的友谊,付出了代价,直到刘强和李小丽的孩子上小学,林峰还是内疚不已,林峰一直到结了婚,始终后悔曾经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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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你,燕子

初识你是在清风徐动的上午。

那时,你才从远方匆匆赶回,就如一只轻灵的小燕子飞到我眼前。红仆仆的圆脸透出青春红晕,细眉直钩诱人的双眸,额上沁出汗珠点点,带着女性特有的幽香——这就是出识时的你。那时,我的心摇曳了,为着我们第一次的相遇,也为着我从此拨动的情愫。

认识你也是在那清风徐动的季节。

还记得一天晚上吧?晚风习习,山村的小路上洒满秋意一片,回家的途中涟漪起情意串串。

夜是可爱的,半个天空纯洁无暇;月是宁静的,柔和地照着,不时穿过几片薄云,光线流泻在荷塘里。

路上只有我俩。

你说,唱一曲吧!我问唱什么呢?你说,就唱明月吧。于是,你我用诗般的言语留下灿烂一夜,也洒下真情一片。

你深情地对我说,城里的男孩太虚伪,自夸的男孩是旋风,毅力是男孩的本性,事业是男孩的一切。你说你就喜欢农村出身有毅力、有担当、有责任心且淳朴的男孩。

我说你就是多纯情乡村女孩的代表,你就如那温柔的春风,清拂着我的脸。

好静的夜,直把我们包围;好凉快的风,把你我吹得醉醺醺。

田野里,蛙声一片!

天空中,皎洁的月光轻轻洒下一片薄纱。

草坪上已洒满露珠点点,路边的溪水潺潺流过;也许小鱼也不愿逝去这宁静清新的夜,几许跃声清亮可听;泉水汩汩流出,润泽水草一片。默默地,月光下,我们相对而坐。那夜,微风给了我沁凉,你给了我说不尽的意。

又是一个夜晚。暮春潇湘水自流,麓山脚下独徘徊。

省城的近郊夜晚也有蛙声,白鹤泉水汩汩涌出,淌游于亭湖。

时间流逝如云烟。转眼已过又两年。

孤独而又霜寒的夜里,我独自坐在麓山下,细细回忆着我们俩的日日夜夜,想着现时的你是否过的好,也是否也在想着我俩已经远去的日夜。

两年了,燕子,你是否还会忆起乡间的那段小路和那个夜晚?燕子,你我虽然已经地分开,安安静静地告别了那段初恋。然而,我却难忘你那倩影,难忘初恋时的激情,难忘那晚回家的路。四百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梦中也难忘你那直钩的双眸,红仆仆的圆脸与泛出的层层红晕。燕子,你是否感受到昔日的恋人此时的寂寞和爱情的孤苦无援?

燕子,今夜我呼唤你的名字,却只能把你的身影留驻心海,把那段情缘深埋在心底,也曾几次想过再让鸿雁带给你心意一片,也曾几次痴望那飘逸的白云,然而向往只能成为梦幻。

燕子,你不该只是一阵风,拂过后即消失,留我一只惊弓之雕。伸出手来吧,让我感触流失很久的旧情,让我风雨无阻的爱意置于你的钟摆之下,置于你的山重水复之外。

永远也忘不了你,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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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我曾无数次坐在琴房独奏巴赫、车尔尼,直到手指酸痛;在声乐室一遍又一遍的练习,直到喉咙嘶哑;在舞蹈室下腰、开肩,直到汗流浃背。人们总说时间流逝飞快如白云苍狗,可现在我感觉到的是一个人的漫长,一个人在与歌月徘徊,在与舞影零乱。

在一个十八线的小县城,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努力拼搏着,只是为了在二十七八岁的时候不用向生活妥协,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于是他踏上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艺考之路,这条艺考之路似乎也验证了一个空巢青年的成长。

老师说过高中的生活你学会了享受孤独,享受一个人的世界,那么你也就成功了一大半了。高中其实没有那么多灯红酒绿,纷纷扰扰,尔虞我诈,尤其是在艺考这条道路上,你会感受到无比的孤独,如果你陷入了孤独的深渊,因此而害怕,或感到自卑,那么你将很难能脱颖而出。享受孤独,其实不难,如果你的圈子里只有琴房,只有声乐室,只有舞蹈室,你的语言只有那晦涩难懂的音符、五线谱,你每天想做的事只有一样,就是比昨天的你更优秀一点,这样的你就是在享受孤独。时间是更让人讨厌的东西,活泼而冷酷。转眼间就春暖花开了,我也结束了我的艺考生活,很显然享受孤独的我,考出了不错的好成绩。人活一辈子总会有很多经历,而各种各样的经历则是你活过的证明。这次经历也让我学会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学会享受孤独。

一世浮生一刹那,一程山水一年华。享受孤独的空巢青年的生活,其实也可以是恬淡美好的。

"我很庆幸,万物重生中磊落做人,怀揣着诚恳与梦想,告诉世界何为孤独"。我只是喜欢笑喜欢空气清新又明亮,我愿意像茶把苦涩留在心里散发出来的都是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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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大

原来不知道长大的标志是什么,后来觉得,长大可能就是父母一次次看着你的背影目送你离家;再后来觉得,长大可能是谈了恋爱,有了自己的小家;而现在觉得,长大是你开始懂得分担父母肩上的重担,为他们做点什么。

今年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孩子,虽然年近30,但是在父母的庇护下,过得也算是无忧无虑。以前我一直觉得父母的离开这件事对我来说,非常遥远,虽然我身边有很多同龄人都已经经历过。直到今年妈妈突然生病,我才意识到,原来父母真的在渐渐老去,原来我和他们的距离,不止在空间上,也在临近死亡的时间上。

一起跑步的小姑娘是内蒙人,20XX年不回家过年了,我很诧异。我说我快30岁了,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外面过过年,我忍受不了那种孤独,更无法想象没有我的年父母怎么过。因为之前在天津的时候,有一次我逗妈妈说没买到回家的车票,她当时就哭了,说你不回来我们这个年也不过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拿这件事跟他们开玩笑了。

朋友跟我说,她姐姐没有孩子的时候,总是往娘家买买买,后来有了孩子,就彻底的围着自己的小家转了,而且好几个姐姐都这样。就好像我多年以前听到的一句话:你的父母永远比你的孩子对你好,你对你的孩子永远比对你的父母好。关于这个问题,好像中国几千年都是这样,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一定要是这样,那不然就别要小孩了吧。我只想在父母有生之年,对他们好,尽我所能。

然而这是不现实的呀,我问老爸,你为啥对我这么好,老爸说:人活一辈子是为了啥呀。言外之意不就是为了儿女嘛。我敬佩老爸的伟大,也羞愧我不一定能做到他那样。至少,现在的我,只想过好自己的人生,只想好好对家人尽心尽孝。我不想再把自己现有的人生拆分,不想给自己增加额外的负担,哪怕是甜蜜的负担。但是人总要负责任,不光对父母,还有另外一半和他的家庭。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作为一个女人,所遇良人是最幸运的事情之一。幸好我的另一半对我有足够的耐心和爱,让我有足够的自由的、可以选择的空间和时间。因为他的这份爱,让我在时间的长河里,不再害怕意外的来临和未知的磨难,也因为他的理解,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我的家人。

现在的我,也不能说是长大了,毕竟每个人都一直走在成长的路上。只是现在的我懂得了,不管是女儿、是妻子、还是母亲,都应该努力扮演好现在的角色。是女儿就孝敬长辈,是妻子就学会持家,是母亲,就给孩子做好做人的榜样。

而所有好的角色的前提是,别忘了先做好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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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杭杭养鸡

妻子杭杭买了八只毛绒绒的鸡娃回家养。一晃半年,鸡娃子已羽毛丰满,翅膀也硬了,明眼看得出是“鲁男”还是“淑女”。它们不再是“叽叽”地奶声叫唤,替而代之是争食打斗,在三尺见方的鸡笼里有时闹得羽毛脱落纷飞,显得乌烟瘴气。

它们长大了,风华正茂呢。我业余时间虽精心饲养它们却不怎么高兴,它们是“四男四女”,我才不巴望它们成双入对传宗接代。

杭杭说:“芦花是女的,小黄冠子红红的,男的。”

我蹲在鸡笼前看鸡们吃食料,不防杭杭站在身后给鸡取名儿判公母。我笑了。

“难道不对?”杭杭说。“小麻小巧玲珑,女的;小黑长出红羽毛,男的;那一只个凤头,叫小凤好了;翘尾巴的女的;坏蛋尽欺侮人,男的;秃头男的;白毛儿挤到一边去了,力气小,女的。”杭杭编排它们的名儿评判男女,想一想它们是鸡,自己也笑了。

“想怎么样?”我想杭杭为鸡儿评判公母决不是没来由的。

杭杭说:“它们长大了,吃的食料又多,食料撒在地上糟蹋不少,还有,你看公的欺侮母的,得想个法子。”

然而什么法子也没想出来,又一天天,它们又长大了些了,吃的食料更多,于是我就想杀了公鸡。

杭杭说:“公鸡是长了些肉,但长肉的份量还不至死,杀了可惜。”

我说:“那不杀它们,少喂点饲料。”

食料是少喂了些,可公鸡以强欺弱兑挤弱小,那爪子一扒扒的,三下两下,大半的食料撒在地上。

一个笼子一个世界,为什么不将笼子一分为二呢!对公鸡母鸡分而治之。看看“小麻”被啄得躲到一边的可怜兮兮样儿,我立即用铁丝将笼子一分为二,公鸡居左,母鸡居右。看地上撒下的食料浪费可惜,我干脆把撒下的残渣余孽那混带鸡屎的一并作为公鸡口粮,反正公鸡下不了蛋,不叫它死也够开恩了。

也许是饥饿叫公鸡们屈服,它们“狼吞虎咽”逆来顺受,一个月过去了,公鸡们不但没落瘦反而膘肥体壮。

又一日被杭杭称作小黄的公鸡,竟嘶哑着嗓子啼鸣了几声,这是对雄性的证明,正式宣告它是“成年人了”,于是乎,渐渐地隔三差五,一只公鸡燥动起来,两只三只也跟着燥动,或咯咯叫,或点头摇尾;母鸡们也不安分了,或羞涩观望,或瞅准机会妄图钻铁丝网孔隙进公鸡“左间”,那翅膀拍打着叽叽叫,好不悲壮又凄凉,相隔咫寸也没有,但就是这道铁丝网挡着,它们只有诉衷肠。

“男害相思女怀春,”杭杭嬉笑说。“不如把铁丝网拆了吧,拆了墙是一家,省得这么闹折腾,烦人。”

“拆了墙也还会争风吃醋,”我说。“只把小黄放右边母鸡一处,母鸡们就不闹了,左边三只公鸡若闹就把它们给宰了。”

说干就干,我抓住小黄,它爪子乱抓,膀儿乱拍,才投进母鸡的怀抱,公鸡母鸡几声怪叫后随之安静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凭观察一尺半见方的右边笼子里,“小黄”它们并未有公鸡母鸡亲爱的举动,早期的燥动行为一次也未见发生。“小黄”对“妻妾”亲怩的表示也就是自己吃饱了从口中吐出一粒米放在一边,咯咯地叫着,让“妻妾”们去争抢。

时间在飞转,公鸡们无论是吃饲料还是吃鸡屎怎么的,一个个膀大腰圆,可它们的生命就凭杭杭一句“杀了吧”,不到一刻钟,连同“小黄”一个不幸免,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死了。

逝者如斯夫,铁丝网拆了,母鸡们虽住处宽敞了些,可欢悦的日子没有了,只有平静,但平静却阴阳失调了,竟生出许多是非来。

“芦花”体宽,下蛋大,却不许俏丽的“小凤儿”觅食,见之啄一嘴,叫“小凤”胆颤心惊;“白毛”一副高傲的派头只管自己吃饱喝足就行;“小麻”奴颜婢膝时不时清洗“芦花”嘴上的残渣,在“芦花”欺侮“小凤”时它也去啄“小凤”一下。

杀了“小黄”,乃一失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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