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金文,篆隶楷草行,汉字经过数千年发展演变成繁体字,直到1971年国家全面推动中文简体字排除繁体字。不过,在日常生活中,繁体字依然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但这种情况正在改变,新会乃至江门目前正开展清除繁体字行动,繁体字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会城”不是“會城”,“餐厅”不是“餐廰”,5月11日,新会区语委会联同工商、城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语言文字环境整治,工作人员上街“找茬”,80多家店铺因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被责令在5月21日前改正。新会语委会解释,此举是为了迎接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这表示清除繁体字已经成为一项行政命令,是必须执行的,没有可商量的余地。

  汉字是美学的对象,从甲骨文到行书,繁体字在书法家笔下多姿多彩,变幻无穷,是一种美的享受。日常生活中,繁体字常见于书法家的作品和商家店铺的招牌。在广东地区,商家店铺使用繁体字尤其多。之所以使用繁体字,既考虑到书法的美感,也是市民群众的习惯使然。商家店铺不是傻子,如果招牌上的字顾客都无法辨认,那不是砸自己招牌吗?可见,繁体字在日常生活中有生存的基础和条件。

  现在因为要迎接上级评估,江门全城要清除繁体字。这项政府行为的依据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规范汉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而繁体字不属于“规范用字”。

  繁体字是不是一定要在政府的行政命令中消亡?能不能找到一条两全其美的存活之道?笔者以为政府应该适度放宽限制,给繁体字留一条活路。新会区语委会豁免3类情况:港澳同胞捐资修建的建筑用字,名人书法字,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商标。这就是一种政令下的措施变通。须知,目前港澳、台湾及日韩等地都还在使用繁体字(www.fantizi5.com),很多华人华侨也都使用繁体字。作为著名侨乡,江门更应该给繁体字留下更多空间,让繁体字不仅作为一种美学在书画作品中呈现,更要允许繁体字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活跃在大街小巷,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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