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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你要是在这里面找出一个男人来,

    就把他当个虱子掐死好了――

    莎士比亚①

    ①《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第四幕第二场。

    这几个人登陆的地点在这样一个地区的边缘,这地区,即使对现代的美国人来说,也比阿拉伯的沙漠或中亚西亚的大草原还要陌生。这是界于香普兰湖的源流和赫德森、莫霍克及圣劳伦斯三条河的源流之间的一片崎岖而贫瘠的土地。自从我们这故事发生的那年月起,那些积极的人,就已使这一地区的四周,变成了一圈富裕繁荣的殖民地;但即使到现在,除了猎人和土著之外,也没有人深入到它那荒蛮的中心地带。

    可是,鹰眼和那两个莫希干人都是经常出没在这类荒山野谷中的汉子,因此他们也像那些惯于艰难困苦的人一样,毫不犹豫地径直向荒野深处走去。这班行人时而凭着一颗星星,时而沿着一条小溪,就这样艰苦跋涉了几个小时,直到侦察员主张休息时,大家才停下脚步;他和两个印第安人简短地商量了一下,然后燃起一堆篝火,像往常那样,做了一番在这儿过夜的准备。

    孟罗和海沃德,见这几位经验丰富的同伴如此放心,也就学了他们的样,睡了下来,虽说不无忧虑,但也没有恐惧。直到太阳驱散晨雾,露水已经消失,林子里洒满明亮清晰的阳光,这几个行人才起身继续赶路。

    又朝前走了几英里地,在前面开路的鹰眼变得更加小心谨慎了。他不时停下来仔细观察附近的树木,每过一条小溪,无不对它的深浅、流速、水色等都研究一番。遇到有犹豫不决处,常常还要认真地征求钦加哥的意见。有一次,他们俩正在这么商量时,海沃德看到恩卡斯虽然也十分注意地听着,但肃立一旁,默不作声。他按捺不住,真想过去和这位年轻酋长搭讪几句,问问他对前途的意见如何;可是他那镇静端庄的神态,使海沃德相信,他也像自己一样,完全信赖那两位领导人的聪明才智。最后,侦察员终于用英语说话了,他开门见山地说明了当前所处的困境。

    “开始,当我们发现休伦人的返家路线往北时,”他说道,“立刻就能断定,他们是顺着介于赫德森河和霍里肯湖之间的谷地走的,以便可以抵达直通法属殖民地心脏区的那些加拿大河流的源头地带。眼下,我们已经到达斯卡隆河附近,可是还没有找到他们经过的踪迹!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也许是我们的跟踪路线错了。”

    “但愿上帝保佑,别让我们真的搞错了!”海沃德喊了起来,“我们还是按原路回去吧,沿途再仔细看看。恩卡斯对这是不是能提出什么意见?”

    年轻的莫希干人朝自己的父亲瞥了一眼,接着依然保持着原先那种镇静、端庄的神态,默不作声。但钦加哥却已看到了他的这一动作,因此就做了个手势,示意要他说话。恩卡斯得到了允许,他那张严肃端庄的脸上立刻就闪出聪慧和欣喜的光彩。他像只小鹿似地飞跃向前,纵身跳上前面几十英尺处的一片斜坡,停下来高兴地向泥地上指着,看上去这片地好像刚有什么大野兽走过而被翻过似的。大伙的目光望着这年轻人出人意外的举动,从他那欢欣得意的神态中,也看到了自己的成功。

    “踪迹找到了!”侦察员来到恩卡斯站着的地点后,大声叫了起来,“这孩子年纪轻轻,可眼力真好,脑子也真灵。”

    “真怪,他早就知道了这情况,干吗忍住不说呢?”海沃德站在侦察员身旁咕哝着说。

    “他要是没等吩咐就开口,那才叫真怪哩!不,不,他和你们那些白人青年不一样,白人青年的知识是从书本上得来的,他可以用书本来衡量知识,因此他也许会觉得自己的学问已经超过父亲,就像他的腿跑得比老头子快一样。可是,在这个经验就是老师的地方,好学的人深深懂得年岁的价值,因而对老年人也就特别尊敬。”

    “瞧!”恩卡斯边说边朝南北两个方向指了指,在他所站立的身子两边,有着一排明显的足迹。“黑头发姑娘已经往北去了。”

    “一条猎狗也找不出这么好的线索来。”侦察员回答说,随即沿恩卡斯指出的路继续前进。“咱们的运气不赖,真是好极了,现在咱们可以放心往前走啦!嗯,这是你们那一对快马;这个休伦人赶路时的排场,真有点像一位白人将军哩!这家伙受到惩罚,他疯了!大酋长,留点神,看看有没有车轮印子,”他回过头来满意地笑着说,“用不上多久,咱们又能看到这笨蛋坐上马车旅行了,而且在他后面,还跟着三双这边境地带最尖的眼睛哩!”

    侦察员的精神抖擞,以及经过四十多英里的迂回追踪后取得这样意外的成功,使得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了希望。他们前进的速度很快,而且像一个在宽阔的大道上行进的旅人那样放心大胆地前进。即使有一块山岩、一条小溪,或者一片较硬的土地,把他们追踪的线索暂时割断,侦察员那锐利的眼睛,也能打老远就把线索给接上,很少需要因此耽误一刻工夫。他们的前进非常顺利,因为已经弄清麦格瓦是沿谷地走的,这一情况表明这条路线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不过,那个休伦人并没有完全忘掉土人在躲避敌人时常用的那套花招,不论是一条小河,或者是一块高地,凡是他觉得可以做点手脚的地方,他总要搞上一点假的痕迹,或者来一个突然的大拐弯。但他的追踪者很少受骗上当,他们很快就能发现自己的错误,并没有因这种故布的疑阵雨花多少冤枉时间,走多少弯路。

    到中午时分,他们过了斯卡隆,继续朝太阳落山的方向前进。当他们走下一座高地,来到它的脚下时,看到有一条小溪从这儿流过,突然发现刁狐狸他们曾在这儿歇过脚。在一处泉水的旁边,横着一些烧焦的柴木,四处还扔着吃剩的鹿肉,树干上明显地留有马啃过的痕迹。离开不远处,海沃德还发现一个小棚,他相信这一定是科拉和艾丽斯休息过的地方,这引起了他的一番遐想。可是,虽然这儿的地面经过践踏,四周留有明显的人马足迹,但这条线路却好像到此突然终止了。

    追寻那两匹“纳拉甘西特”的足迹倒不困难,但看来好像并没有人牵着它们,而是任凭它们四处――,也许是任它们寻找食物,并无其他目的。最后,正在寻找马足迹的恩卡斯和他父亲,发现了一些痕迹,这表明它们不久前还在这儿待过。恩卡斯把这一发现告诉了自己的同伴后,又继续前去寻找。正当伙伴们在商谈这一情况时,恩卡斯又回来了;他手中牵着那两匹马,它们背上的鞍子已经弄破,鞍褥很脏,仿佛它们已经无人照管,随便――好几天了。

    “这说明什么呢?”海沃德说,他脸色苍白,眼睛朝四周打量着,仿佛怕那些树枝树叶马上要暴露出什么可怕的秘密似的。

    “这说明咱们的旅程已经到了终点,咱们已经到了敌人的地方了。”侦察员回答说,“要是那班坏蛋知道后面有人紧追不放,而那两位娇弱的女子又因缺少马匹不能带着走的话,麦格瓦也许早就把她们的头皮给剥啦,可是,如果后面一个敌人也没有,而且又有这样两匹矫健的马,他是决不会伤她们一根毫毛的。我知道你心里正在想什么;而你所以有这种念头,也正是咱们白人可耻的地方。要是有人认为明果人也会干出对不起妇女的事――除了用战斧把她砍死之外――那他是太不了解印第安人的性格和森林生活的习俗了。不,不会的。我听说法方的印第安人曾到这一带山里来打鹿,看来咱们现在是到了他们的营地附近了。他们干吗不能这么做呢?在这些山谷里,哪一天都可以听到早晚的枪声,因为眼下法国佬正想在皇上的和加拿大的省份中间,打开一条新的道路来。不错,现在马是在这儿了,可是休伦人却全走掉啦;那就让咱们来找一找他们是从哪条路走的吧。”

    鹰眼和两个莫希干人立即认真地投入了这项工作。他们先画了个周围几百英尺的圈子,然后分头细查其中的一部分,但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地上的脚印虽然很多,但看起来好像全是在原地转来转去,没有一个人离开过这儿。侦察员重又和同伴们一个接一个地慢慢在这地方兜了一圈,但再次回到中心时,结果依然一无所获。

    “好狡猾的诡计!”鹰眼看到两个助手也垂头丧气地回来时,便大声说道。“我们非把它找到不可,大酋长。从那处泉水开始,一英寸一英寸地仔细找,决不能让休伦人回去吹牛,说他们的脚不会留下脚印。”

    侦察员以身作则,重新打起精神开始搜寻。每一张落叶都被拨开了,所有的枯枝和石头也都翻起来看过了,因为狡猾的印第安人为了不让人知道自己走过的路线,常常会非常耐性而又用心地,用这些东西来遮盖住他们的每一个脚印。这一次搜寻依然毫无结果。最后,最先积极完成自己那份任务的恩卡斯,又挖开了从泉水通出的那条混浊的小溪沟,让水流进另一条小溪沟。待溪沟里的水一放尽,露出狭窄的河床时,他又俯下身子,用锐利的目光仔细进行察看。年轻战士立刻发出一声叫喊,说明他已取得成功。大伙都拥到他的身边,看着他所指的地方,只见在润湿的冲积土层上,显出一只鹿皮鞋的脚印。

    “这孩子真是他同族人的光荣,”鹰眼看着脚印说,就像一个博物学家发现一颗古象的牙齿或一根古生物的肋骨那样兴高采烈,“可也使休伦人大为头痛。不过,这还不是一个印第安人的脚印!脚跟上的力量太重,脚趾也太方正了,就像一个法国舞蹈家在自己的族人面前跳花步舞似的。恩卡斯,快把那个圣歌教师的脚印尺寸去取来,就在山脚边那块岩石对面,那儿你会找到他的一个漂亮脚印。”

    恩卡斯去完成这一任务,侦察员和钦加哥则对那个脚印做了仔细研究,尺寸完全吻合,侦察员毫不犹豫地宣告,这确实是大卫的脚印,看来他又一次被指使把他的鞋换成鹿皮鞋了。

    “现在,我已经把刁狐狸的伎俩全看清了。”他说,“那位圣歌教师的天赋,主要在他的嗓子和那对脚上,因此他就被迫走在最前面,其余的人就学他的样,踩在他的脚印里前进。”

    “可是,”海沃德大声说,“我没看见……”

    “那两个女子的脚印!”侦察员插嘴说,“那坏蛋一定用什么办法把她们带了一段路,直到他认为已经把跟踪的人完全甩掉才放下哩!我可以用生命来打赌,用不到往前走多少码,咱们一定又会发现她们美丽的脚印的。”

    大伙便沿这条小溪沟,跟着那些有规律的脚印继续前进。过不多久,水又流回到河床里来了,但这几个森林居民知道水下就有脚印,所以他们还是仔细地看着溪沟两岸的土地向前追踪。走了半英里多地,溪沟在一处平坦而干燥的岩石边到了尽头。他们在这儿停下来,检查了一下,弄清楚休伦人一直没有离开过这条小溪。

    多亏他们这么做了。机敏灵活的恩卡斯不久就在一片青苔上找到了一个脚印,看来是一个印第安人在疏忽中留下的。跟着这个新发现的线索追寻下去,恩卡斯来到了附近的一片矮树林中,在这里重又发现了那条路线的踪迹,这条路线也像他们到达泉水以前的那条一样清晰明显。他又发出一声叫喊,把他的好运通知自己的伙伴们。干是,搜寻足迹的事也就马上宣告结束。

    “嗯,这是用印第安人的智慧想出的办法,”侦察员等大伙都来到恩卡斯所在的地方后,说“能骗过白人的眼睛哩!”

    “我们要不要继续前进?”海沃德问。

    “不忙,不忙。路线咱们已经知道,但对于整个情况,最好再仔细检查一下。这是我受的教育,少校,要是一个人不重视大自然这本书,那他是很少能从上天的慷慨赐予中得到什么的。眼下,一切都已经很清楚,只是那坏蛋是用什么方法把那两位女子带过那段水路的呢?即使他是个休伦人,也要照顾面子,决不会让她们娇嫩的脚浸进那溪沟的。”

    “你瞧,这东西能帮你解决这难题吗?”海沃德指着旁边一个破担架似的东西说。这是用树枝和柳条草草捆扎成的,现在已被马马虎虎地扔在一旁毫无用处。

    “全明白啦!”鹰眼高兴得叫了起来。“这伙坏蛋为了不让人知道他们走过的路线,还着实花了几个钟头哩!哼,可是我知道,哪怕他们像这样花上一天工夫,也是白搭。这儿有三双鹿皮鞋的脚印,还有两对小脚的脚印。说来真叫人吃惊,一个人用这么小的脚居然也能走路!恩卡斯,把那条鹿皮带递给我,让我来量量这只脚的长度。我的天哪,还没一个孩子的脚长,可她们俩全是身材颀长、美丽俊秀的大姑娘哩!老天爷的恩赐是不公平的,当然也自有它的道理,这一点,我们当中最好的人、最心满意足的人一定会承认的。”

    “我女儿那双娇弱的腿是受不起这种苦的,”孟罗看着他女儿那轻巧的脚印,满怀着父爱说,“我们要在这荒野中找到她们奄奄一息的躯体啦。”

    “这倒不用担心,”侦察员慢条斯理地摇摇头说,“看起来步子虽然轻,但稳健、均匀,并没有疲劳过度。瞧,她们的脚跟很少着地。再瞧这儿,黑头发姑娘又跳了一小步,从一个树根跳到另一个树根。不,不,依我看,在这附近,她们俩一个也没累倒。倒是那个唱歌的,现在已经开始腿酸脚痛了,这从他的脚印上看得很清楚。你们瞧,他滑了一下;还有这儿,他的步子歪歪扭扭,走得摇摇晃晃的;瞧那儿,他简直是像穿着滑雪鞋在走路了。唉,唉,一个只懂得用嗓子的人,是不会让自己的腿多加锻炼的。”

    从这些无可否认的证据中,这位经验丰富的森林居民获得了事实的真相,加之他又说得如此肯定和精确,仿佛这一桩桩、一件件全是他亲眼目睹,所以他能解释得这样头头是道,毫不费劲。情况既然这样简单明白,大伙听了深受鼓舞,也十分满意,因此略事休息并匆匆吃了一点干粮后,便又继续上路了。

    吃好干粮后,侦察员抬头看了看即将落山的太阳,就加快脚步,往前赶路,他走得这样快,迫使海沃德和依然壮健的孟罗,用尽全力才勉强得以跟上。眼下他们正行进在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片低洼地上。由于休伦人不再掩盖自己的足迹,因而这伙追踪的人,也就不用犹豫而拖延时间了。可是走了不到一小时,鹰眼的速度显然放慢了,他已经不再一直注视着前方,而是犹疑地左顾右盼打量着,仿佛预感到有什么危险即将来临。不一会,他索性又停下脚步,等着大伙来到他的身边。

    “我闻到有休伦人的气息,”他向两个莫希干人说,“透过树顶已经可以看到天空,眼下咱们离他们的营地已经很近了。大酋长,你走右边,靠山那边走,恩卡斯沿左边那条小溪前进,我还是试着跟脚印走。要是发现什么情况,我们的联络暗号是三声乌鸦叫;刚才我看到有一只乌鸦在空中飞,就在那棵枯死的橡树附近――这也是一个迹象,表明我们已经接近他们的营地啦。”

    两个印第安人一言不答,各自分头去了。鹰眼带了孟罗上校和年轻军官,小心翼翼地循原路前进。海沃德很快就紧跟在自己的向导身边,他很想早点看到历尽千辛万苦来追赶的敌人。可是鹰眼却要海沃德先悄悄溜到林子边等他(林边像往常一样长着灌木丛),因为他自己想到附近去察看一下某些可疑的迹象。海沃德照鹰眼的吩咐做了。不一会,他就来到了一处地方,朝外一望,眼前展现出一片罕见的新奇景象。

    在一片广达几英亩的土地上,树木已被砍去;在这夏日的傍晚,这片空地上洒满了柔和的阳光,和林子中的昏暗形成鲜明的对比。离海沃德站立的地方不远处,那条小溪好像已扩展成一个小湖,夹在两边的群山之中,占去了这片空地的一大部分。湖水像瀑布似地从这个大水坞中流出,水流急徐有度,看起来仿佛并非天然形成,而是出于人工。湖边排列着几百间泥屋,有的甚至就造在湖水之中,这附近的湖面似乎特别高,超出了其他地方的湖岸。泥屋的圆形屋顶造得很巧妙,非常适宜于防御恶劣的天气,看来比一般土人平日住的家庭更花劳力和心计。至于狩猎和战争中住的那些临时棚屋,那就比它更为简陋了。总之,这整个村庄,或者是市镇――随你怎么称呼都可以――不像白人常见的一般印第安人的建筑习惯,而是更讲究条理以及手法上的精巧。可是,这些屋子看上去像是无人居住似的,至少,有好几分钟海沃德是这么想的。可是最后他仿佛看到有几个人影手脚着地朝他爬了过来,身后显然还拖着什么沉重的东西,他立刻想到,这一定是可怕的武器。就在这时候,屋子里又探出几个黝黑的人头,接着似乎整个村子都活跃起来了,但人们飞快地从这间屋子到那间屋子进进出出,仿佛不让人有机会看清他们是个什么样子以及在忙些什么。海沃德看到这种可疑而又无法解释的行为,感到非常惊讶。①正当他预备发出乌鸦叫的暗号时,突然听到附近有树叶的瑟瑟声,这使他的注意力转到了那个方向。

    ①海沃德看到的并非人住的村庄,而是北美洲一种常见的动物――河狸的集居地。这种动物能伐倒树木,用树枝、石头、泥土等建造小屋,还能筑堤、开水道等。

    青年军官看到离他不到一百码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印第安人,他不禁吓了一跳,本能地倒退了几步。他马上定了定神,先不发出报警信号,以免招致危险,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留心观察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静静地观察了一会儿后,海沃德断定对方并没有发现他。那个土人也像他一样,似乎也在全神贯注地看着村子里那些低矮的房屋,以及那些居民鬼鬼祟祟的行动。那人的脸上画着奇形怪状的花纹,因而难以看清他真正的表情,但海沃德觉得,他脸上更多的是忧伤,而不是凶残。他的头照例剃得光光的,只在头顶留有一撮头发,发髻上耷拉着三四根调萎的鹰毛。一件破烂的印花布披风半裹着身子,但他的内衣却是一件普通的衬衫,而它的两只袖子,则已被改成裤子了。他光着两条腿,腿上布满了被荆棘划破的伤痕。不过他的脚上倒是穿着一双很好的鹿皮鞋。总的说来,此人带着一副可怜绝望的表情。

    海沃德正在好奇地观察着这个人时,侦察员已无声无息地悄悄来到他的身边。

    “瞧,我们已经到了他们的村落或者是营地了,”年轻军官轻声说,“那儿就有一个印第安人,这对我们的下一步行动是个大麻烦哩!”

    鹰眼大吃一惊,急忙举起来复枪,按照同伴所指的方向,他看到了那个印第安人。接着,他垂下了危险的枪口,向前伸出自己的长脖子,仿佛这样就能使他更仔细地观察那个印第安人。

    “这家伙不是休伦人,”他说,“也不属于加拿大的任何一个印第安部落;不过你看,根据他的衣服,可以知道这恶鬼刚抢劫过白人哩。哼,蒙卡姆入侵时搜索过这座林子,已经纠集了一大帮大叫大嚷的杀人不眨眼的坏蛋啦!你看到这家伙把枪和弓放到哪儿了吗?”

    “他好像没带武器,而且看上去并不想行凶作恶。除非他报警通知你看到的那些在湖边门来闪去的同伴,我们用不着怕他什么的。”

    侦察员突然回过头来,怀着毫不掩饰的惊讶神情,朝海沃德注视了一会。接着又咧开了嘴,纵情地笑了起来,笑得那么无拘无束,发自内心深处,可是由于长年累月生活在危险环境中的经验,他的笑也非常特别,是默默无声的。

    “在湖边门来闪去的同伴们!”他重复了这句话后接着说:“这全是在城市里上学和长大的缘故!可是,这家伙的腿很长,对他不能大意。你把枪口对着他,让我穿过这灌木丛,从他背后爬过去,抓他一个活的。你可千万别开枪。”

    鹰眼已经有半个身子钻进灌木丛,海沃德却又伸出手去把他拉住,问道:

    “要是我发现你有危险,也不能冒险开一枪吗?”

    鹰眼回头朝他看了一下,仿佛还没听懂他的这一问话;接着,他点了点头,依旧默默地笑着回答说:

    “少校,那你就放它整整一排吧。”

    说完,鹰眼的身子便掩没在树叶中了。海沃德紧张焦急地等待着,几分钟后才又看到侦察员一眼。后来,他又出现了。他匍匐在地(他的衣服很难和地面的颜色分清),正朝打算捕捉的人背后爬去。到了离那人只有几码远处,他慢慢地悄悄立起身子。就在这一瞬间,湖面k突然扑通扑通响了几声,海沃德转眼望去,只见有百来个黑黝黝的东西,一齐在往湖里跳着。他抓紧手中的枪,目光又转回到附近的那个印第安人身上。那个呆头呆脑的印第安人,一点也没有吃惊的样子,只是朝前伸长了脖子,好像他也在好奇地望着湖上的情景。这时,鹰眼的手已在他身后高高举起,可是不知什么缘故,他突然把手缩回,而且又尽情地、不出一声地笑了起来。当鹰眼这种独特的、出于内心的笑容消失之后,他并没有去掐住对方的咽喉,而是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大声叫道:

    “怎么啦,朋友?你也想教这些河狸唱歌吗?”

    “是啊,”对方回答说,“看来,上帝既然使它们能够把天赋发展得如此完美,大概也不会拒绝赐予它们声音,来歌颂他的恩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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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莫希干人介绍: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库柏著作小说,从人物到场地背景都有着浓厚的哥特色彩,哥特元素在小说中的主要功能是揭示困扰着处于全新而可怕环境的白人的不确定性。他们缺乏经验,因不能理解、掌握周围的世界而不安,他们的误会和误解只能带来恐惧,在故事中他们是最脆弱的牺牲品。即使背景是美国的荒野,而不是闹鬼的城堡,敌人是野蛮的印第安人,而不是超自然的存在,但印第安人带给读者的恐惧等同于哥特小说中的恶魔和鬼魂带来的恐惧,显示出库珀已使这一模式彻底地适应了美国的环境。这也说明,虽然没有沧桑的历史,没有欧洲哥特作家笔下的古堡、寺院等历史古迹,美国景致一样能创作出哥特式的作品。把美国的历史与现实通过哥特式的景致和手法表现出来,对库珀的创作和美国文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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